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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系(部)教学材料存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6 09:05:51

各系(部):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形成的课程考核材料、实验实习报告、毕业设计等教学材料是反映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佐证材料,为充分发挥其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的作用,现就有关存档事宜要求如下:

1.要充分认识教学材料佐证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教学管理文件要求,撰写、批阅、整理、提交归档教学材料。

2.教学副主任为系(部)教学材料第一责任人,并需配备专人(专兼职自定)为资料员,负责系(部)教学材料存档工作。系(部)可适当给予兼职资料员一定的工作量。

3.系(部)本科教学材料存档范围及保存期限(试行)见附件。

要求各系(部)按照《通知》做好本学期教学材料存档工作,下学期学校组织检查。

 

附件:系(部)本科教学材料存档范围及保存期限(试行)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