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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格评估自查自评工作汇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7 09:16:23

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

20221-2月间,各专项工作组开展了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自查自评工作。在此基础上,为加深对合格评估指标内涵理解,客观分析学校优势和不足,达“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学校决定组织召开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自查自评工作汇报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形式

时间:2022年5月10-12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4:30开始)

地点:弘文守正楼十楼理论自习室。

形式:校内人员线下参会,校外人员进入腾讯会议参会。

二、相关人员

1.各专项工作组组长负责汇报;涉及两个牵头部门的工作组,由两名组长按照所负责二级指标分别进行汇报;若一人担任多个工作组组长,可一并进行汇报。

2.参会人员包括评建办公室主任张效松副校长,评建办公室副主任王克丽教授,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各工作组指标相关部门负责人(由工作组组长提供参会部门名单)。

三、汇报内容

1.简要说明本组所负责一级指标下观测点基本要求;

2.以二级指标为单位,总结学校客观现状(简述成绩,突出问题)

3.主观判断各观测点是否达到合格要求;

4.通过判断,若观测点已经达到合格要求,要说明如何在正式评估前使该观测点更加优秀;若判断观测点基本合格或略有差距要说明学校存在的主要不足及改进措施,正式评估前能否较好达标;若判断观测点不合格或差距较大,要说明学校存在的主要差距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正式评估前能否达标。

四、汇报方式

按照合格评估一级指标顺序,各工作组组长逐一汇报;校领导进行质疑并提出相应要求汇报人可根据需要,自带PPT或其他纸质汇报材料(至少打印三份)。

五、具体要求

1.各工作组组长做好汇报准备,汇报单位于5月9日前将相关参会单位名单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监控中心负责组织会议并通知参会人员。

2.汇报结束后,各汇报单位根据校领导提出的意见,深入查找问题和分析原因,于5月15日前提交修改后的汇报材料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联系人:李阳;电话:7578039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评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自查自评汇报日程安排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