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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查自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6 09:23:14

校内各单位:

为推进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根据《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推进方案》安排,现对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校内自查自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部门

(一)自查自建工作由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工作组、教师队伍工作组、教学条件与利用工作组、教学建设与质量管理工作组、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工作组、教学质量工作组等六个工作组负责,各工作组牵头部门、组成部门及工作组职责见《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推进方案》

(二)自查自建督导工作由学校考核督查办公室和评建工作办公室负责。

二、工作任务

各工作组要认真学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深刻领悟观测点内涵,结合《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推进方案》及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观测点的基本要求,组织开展所负责评建任务的自查和摸底,找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拟定改进措施,确保各项要求和指标达到教育部评估标准。

三、时间安排

1.2022年2月28日前,各工作组要完成自查工作,并填写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查和摸底情况登记表附件),经工作组组长签字、牵头部门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提交至评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李阳、孙超,电话:7587039,邮箱hbsdzljk@163.com。

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学校将采用推进会形式,由各工作组组长逐一汇报所承担任务的合格要求、学校现状、是否达标、评建思路,促进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说够亮点,讲透缺点,制定针对性措施,加强建设与整改。

 

附件: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查和摸底情况登记表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21月4